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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与BEV申请要求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钦实律师事务所


在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电动汽车市场,每7辆乘用车中就有1辆是电动汽车。当下,全球向清洁能源经济的转变正在加快步伐,消费者对电动汽车(EV)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去年全球电动汽车销售量更是首次超过了1000万辆。


东南亚地区,乘用电动汽车需求也在增加。鉴于国际汽车制造商们对该地区投资的兴趣,东南亚各国正在不遗余力的加速推动EV行业的发展。近段时间以来,钦实律师事务所陆续为数家境内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提供商业法律服务,包括中资企业在马来西亚市场的布局以及与马来西亚新能源企业的合作等具体事宜。


今年3月,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正式宣布,批准电动车巨头特斯拉向马国出口纯电动车的申请。特斯拉也将在马国设立营运总部、检修中心、服务中心,并建立“超级充电站”网络。据马新社报道,特斯拉在马来西亚的存在有望提高其BEV领域工人的创造技术与娴熟度,并为从业人员提供更高薪水的工作机会。


得益于更多的政府激励措施和价格合理的新车型,预计2023年马来西亚EV的需求将急剧增长。根据全球领先的信用评级和研究机构Fitch Solutions的预测,马来西亚的BEV采用率在2023年销量将增长45.6%至4449辆。

审计和咨询公司PwC Strategy&(德国)在2月发布的一项研究中指出:2022年全球BEV销量的三分之二在中国,随着2022年全球BEV销量同比增长70%,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市场继续保持“近年来的急剧扩张”。此外,美国的电动汽车市场发展同样强劲,欧洲前五市场去年的销量增率为28%。


而在东盟地区,与全球电动汽车销量相比,该地区的销量仅占2022年全球总量的0.5%。根据市场调查机构Counterpoint Research的数据,东南亚乘用EV的销量在该地区也仅占到2022年乘用车总销量的不到2%。


虽然东盟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相较仍偏低,但凭借不断提升的制造能力、矿产资源优势及国际资本的看好等叠加因素,东盟的EV行业对于投资者而言,将是一个有持续吸引力的选择。


上月,在纳闽巴霍举行的东盟峰会上,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表示,东盟领导人已同意在该地区培育EV行业,希望有朝一日不仅服务于区域市场,更能服务于世界其他地区。

#01 马来西亚EV现状

为进一步吸引投资、推动东盟各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拥有全球最大的金属镍(电动汽车电池的关键材料)产量的印尼、EV替代率已遥遥领先于东盟其他成员国的泰国和东盟地区的第三大汽车市场的马来西亚纷纷推出电动汽车税收优惠(包括消费税、进口税和道路税减免等),用激励措施的方式,力求在地区新能源汽车赛道上抢占有利位置。


印尼方面,韩国现代汽车集团与LG新能源已经开始在印尼建造电动汽车和电池工厂。此外,印尼政府也正在努力推动与中国比亚迪集团和美国特斯拉的投资生产合作。而泰国,在政府提出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纲要并出台多项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后,目前共计吸引了千亿投资在新能源车领域。


马来西亚作为东盟地区的第三大汽车市场,虽然人口相对较少,但其强大的E&E供应链和更高的人均收入,也作用着该国相对更快的采用BEV。这也是马国能在激烈竞争之下,能够获得电动车巨头特斯拉率先青睐的关键因素。


马来西亚汽车协会(MAA)在去年12月指出,在对完全拆解 (CKD) 和完全组装 (CBU) 车辆提供税收优惠的前提下,马国EV的销售额完全有可能超过上述Fitch Solutions的预测。


在马来西亚,电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享有进口税、消费税等税种的豁免,详情如下:


1. 截止2027年12月31日,对用于本地组装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免除进口关税;

2. 截止2027年12月31日,对本地组装电动汽车(CKD)免征消费税和销售税;

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对全进口电动汽车(CBU)免征进口关税及消费税;

4. 免征充电设备制造商2023至2032财政年度的收入所得税,以及为期5年的100%投资税津贴。


与此同时,政府也在努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计划到2025年为EV车辆建立至少10,000个公共充电站。

#02 马来西亚BEV申请

马来亚银行投资银行(IB)研究部在一份报告中表示,电气化将成为马来西亚汽车行业的关键议程,这也是吸引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关键磁石。


在今年1月3日,马来西亚政府发布了最新的BEV批准许可,以帮助规划当地市场的纯电动汽车需求,并在中长期内进一步促进该类别的整个生态系统发展。该AP申请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最新版的BEV批准许可程序,对于申请主体的资质要求,如近5年的业绩要求、充电技术要求、配套的电池产品生产及供应等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新规对招聘当地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的数额和比例、总部及销售与体验中心的设置、快速充电设备的配置、与当地配套企业或学术机构的合作等,也做出细则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对于EV的界定,明确表述为BEV,即必须是电池电动车,而且限制为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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